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,近日,法院公布了苏某向张艺兴发布的致歉声明。声明内容显示,苏某于2023年使用涉案账号发布了针对张艺兴的侮辱、诽谤性言论,对张艺兴造成了负面影响。目前,法院已作出判决,认定上述行为侵害了张艺兴的名誉权,导致张艺兴社会评价降低、名誉受损,苏某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。
苏某称,自己已充分认识到错误,深感懊悔,已删除微博平台上发表的所有不当言论,并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发表侵犯张艺兴名誉权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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